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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是亲历者—流水账一则

今天来写一篇流水账。

2016年10月下旬,我家收到了来自所在地政府某办的一封红头文件。被告知我家存在违章搭建,责令马上拆除;如未执行,由政府强拆,费用则由我方承担;如不配合,将被纳入征信系统黑名单。

我家一向遵纪守法、敦亲睦邻,怎会收到如此不友好的政府通知呢?这得从我们小区的特点说起。

我们小区是多层结构,房龄正当妙龄,大部分住户入住未满三年。而今新筑的没有电梯的多层房屋,卖点只剩下披个“花园洋房”的面纱了。既然挂了个“洋房”的羊头,也不好意思和高层住房一样直上直下吧?于是被建成了从一楼到五楼各层房型略有不同、整体外观有些错落的样子。那“花园”体现在哪里呢?那就是每层附送的所谓大阳台,或者叫作平台的额外面积了。风里来雨里去的露天大阳台自然是不讨人喜欢的,善解人意的开放商就给起了个更好听的名字叫“阳光房”,也就是各户可以自行封闭阳台,将室外面积化作半室内面积(既然都封了阳台,为什么不说是全室内面积?因为天下没有不漏雨的阳光房!当然这是本流水账的题外话)。

这因为赠送的阳光房面积导致的实际较高的得房率,就是我们小区的卖点了。当年装修之时,在物业的监督下,基本上每家每户都做了阳台封闭。我们家只是封了个玻璃顶(这是开发商本来的卖点);更厉害的改造家们则干脆推倒原有的门窗做了水泥现浇(这个物业本来是不同意的,后来也就渐渐不管了)。但不管改造了几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每户的改造都是在自家的面积内,没有影响邻里。

然而现在,政府说:大家都违建了。嗯,不是在装修的时候制止,是在都入住完毕了后通知。有多少户人家收到了这份措辞强硬的红头文件呢?根据小区门口的告示,是115户,大概是小区全部住户数的2/3以上吧。剩下的没有收到的,要么是一楼和顶楼这种没得可搭的,要么是还没有装修的。

喂,说好的法不责众呢(←_← 谁跟你说好了)?不过,绝大部分业主也确实不知道违建的定义,只晓得这是开发商宣传的,是物业同意的,是在自家面积内的“家事”。这怎么就被违法了呢?业主们也心急,有建群的,有串门的,当然也少不了去找物业的。物业这时也是一副委屈的样子:宝宝也不知道,宝宝也苦,宝宝也拧不过大腿。

民间的商讨注定是徒劳的,最后大部分人还是按照另一份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前往某办办理了违建认定,也即签字承认违建,录入系统;在违建拆除前,该套房产不得交易。也有少数几户拒不签字的,之后又被通告了几次,不过倒也没见强拆,是不是直接给暂停交易了就不得而知了。

在大部分人低头认罪后,这件事情没多久就渐渐平淡了。近两个月后,我在微博官号“上海新闻播报”上看到了关于闵行一小区的报道《上海一小区近800套房涉嫌违建 300套已被冻结交易》,副标题包括:“祸起开发商赠送的‘无底阳台’”、“业主喊冤,物业也称不可思议”、“城管:未经允许的改动,就是违建”等,报道的全文截图附于本文最后。看起来,这个小区的遭遇与我家小区几乎一致,于是我在该微博后留言:“某某小区也是同样情况”。留言只是随手一留,之后也意料中的没有收到任何回复。顺便一说,之后上海台的电视新闻也报道了那一小区的情况。

留言后的一周后,也就是前天,非常意外的,我的微博收到了一封来自“楼市上海”的私信,询问我们小区违建事件的处理进展并提出了想来现场看一看的要求。昨天,果真来了一位年轻的女士,这还是我第一次跟记者打交道,虽然可能并不是什么传统媒体的正儿八经的记者。

陪着记者去物业走了一遭,她想了解的“交易冻结”后的处理进展嘛,那当然是没有的;其他进展倒是如火如荼:违建排查又轰轰烈烈地推进了几个街区。管你什么多层高层,产证图纸上没有的任何改动,那就是违建!往后咱这儿一大片楼盘都要暂停二手房交易啦!

比较有趣的是物业经理对“物业的作为”的回答:“就是因为业主把责任推到了开发商和物业,所以现在才只是做了‘交易冻结’的决定,否则就是直接强拆啦!”

对了,他还说了,“不知怎么现在违建是城建部门管了,从前不是的呀。”

本事件到目前为止的流水账就是上述这些了。我想各位看客也明白了,官家闹这么一出的从始至终的目的。现在大坝是筑起来了,不知道以后需不需要泄洪?

《上海新闻播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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