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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唱二小放牛郎

闲扯的时候谈到咱在义务教育的音乐课上都学了啥歌,第一个想起的就是“牛儿还在那山坡吃草”(歌曲名《歌唱二小放牛郎》)。为啥对这歌印象深刻呢?主要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点:

第一:旋律确实洗脑。曲调高亢、简洁、循环往复,放到今天,这调子也是“神曲”一类的。

第二,歌曲本身有独特性。小时候不明白究竟是哪里特殊,大点后了醒悟:这可是中文歌曲里非常罕见的叙事歌。

第三个原因比较自我。此歌每段四句。第一段,前两句从旁观者角度描述现象,提出问题:

牛儿还在那山坡吃草,
放牛的却不知道哪儿去了。

第三句否定了常见原因:

不是他贪玩耍丢了牛,

但是第四句,不是顺接的“是……(原因)”,而是突然冒出了主人公的名字,然后,啥也没说:

那放牛的孩子王二小。

这样“飘逸”的第一段,尤其是第一段的最后一句,真像是扎进我幼小心灵的芒刺,使我坐立难安;以至于多年之后,这歌的其他部分都忘了差不多了,这四句歌词还是记得牢牢的。嗯。我从小就是这么重逻辑的孩砸!

今天重听了这首歌,关注点终于从第一段上挪开了。相比之前一直在意的首段末句的逻辑问题,这歌剩余部分的歌词真是不忍入目,尤其是作为一首儿童歌曲。

原来二小竟是这样惨死的:

敌人把二小挑在枪尖,
摔死在大石头的上面,
我们那十三岁的王二小,
英勇的牺牲在山间。

而今世界局部地区的战祸波及儿童,世界为之不忍。ISIS雇佣童军也为世人不耻。这与“二小事件”虽说背景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和简单比较,然而也说明,历史只是胜利者书写的;也没有纯粹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一切一切都本于“利益”。

然而回想一下也真可怕呀:小时候竟然在唱这样恐怖的歌词。

不过,还好,唱过就忘了。就像我,根本不记得二小是怎么死的(是不是死了都记得不清楚),但却一直记得第一段奇怪的逻辑。十来岁写作文就能很熟练地写下“抛头颅,撒热血”,也成天在背诵“……是……的鲜血染红的”,但是至今对暴力怀有深深的憎恶。

在没有教会人“爱”的时候先教人“牺牲”,这样的“牺牲”是不可能被记牢的,这样的教育是不会有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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