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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因为感情好

财新网 新浪微博推送了一篇来自财新网博客的文章:

离婚买房是对夫妻感情“最佳”的褒奖

(博主 傅蔚冈)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房子首付动辄数以百万计,通过离婚就能获得首付三成和85折利率的优惠,何乐而不为?当然,并不是每对夫妻都有资格获得这种“制度红利”,那些感情存在瑕疵的夫妻,断然不敢冒这个风险。

最近离婚买房之势汹涌澎湃。昨日本站也对此有所记录。有才的网民也纷纷发表了各种具备现实意义的“科幻”作品(点我查看。分别来自新浪微博账号猴子讲故事飞面教-Zatuichiii。)

然而没想到,主流媒体的态度比网络上的创作还要魔幻。纵览这篇博客,意思就是“离婚是因为感情好”。这可真是振聋发聩。要知道民政局的离婚登记处还在为离婚双方宣读“男方与女方感情破裂,即日起两人正式离婚”呢!

果然我朝就根本不需要什么优秀的科幻电影科幻小说,这不就活脱脱上演着《逆世界》么!

不过还是要多一句嘴:房子面前没有婚姻,难道房子面前就能有感情?靠谱的人不管是离婚买房还是结婚买房,都得找律师做足全套。套利需要很多方面的能力,唯独不需要感情。
这段论证我倒是感到很完满。前提一首付是一份巨款,前提二单身情况可以获得极大优惠,前提三已经结婚不符合条件,结论离婚可以获得极大优惠,论证合理有效。然后第二个论证,前提一离婚可以套利(上一论证结论),前提二离婚只是为了套利,前提三感情存在瑕疵的夫妻合作完成套利的风险很大,结论只有感情好的夫妻才能够合作套利,也就是说这是给感情好的夫妻的套利机会。两个论证都很完美,前提也是真实有效,不得不承认其结论确实有效。我显然已经被深深地说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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